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3-24
嘉兴市欧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现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嘉海公路东侧东西一路北侧,占地面积 13708.24m2 ,目前主要从事集成吊顶的加工生产,生产规模为:年加工集成吊顶90万平方米。
2015年9月企业委托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嘉兴市欧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盏LED智能照明系列及5000吨扣板集成吊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月,嘉兴市秀洲区环境保护局以(秀洲环建函〔2016〕4)号文对该项目审批通过,2017 年5月,该项目部分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企业申请阶段性验收,于2017年通过由嘉兴市秀洲区环境保护局组织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秀洲环验[2017]19号)。目前企业年产 5 万盏 LED 智能照明系列及 5000吨扣板集成吊顶项目已停产,根据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相关生产设备计划于2021年12月底之前拆除完成,以后也不再实施该项目。
2019年6月企业委托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嘉兴市欧兰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90万平方米集成吊顶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9年8月,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以(嘉环秀备〔2019〕19号)文对该项目通过备案,2020年10月企业组织相关单位对本项目通过环保三同时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在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因生产需要,需清除不合格件表面的塑粉,另外挂具使用一段时候后上面的附着的少量塑粉也需要进行清除。企业原委托外单位进行处理,为节约成本,嘉兴市欧兰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购置了抛丸机1台,由于抛丸机已建成投产,但未进行环保审批,因此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1月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嘉环(秀)罚字[2020]89号),目前该设备企业已停产,并拟补办环评等相关环保手续。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11月18日对该项目完成备案,项目代码为2011-330411-99-02-122922。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在原有生产设备基础上增加抛丸机1台、热洁炉1台,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加工集成吊顶90万平方米。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只从事本企业喷塑不合格件及挂具表面塑粉的清除加工,为企业现有生产项目的配套工序,根据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备案通知书,本项目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 33”中的“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根据名录相关规定,环评类别可确定为报告表。
本项目位于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嘉海公路东侧东西一路北侧,该区域属于浙江秀洲经济开发区智慧物流片区。浙江秀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目前已编制了《浙江秀洲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并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获得了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批复(秀洲政函〔2018〕83 号)。根据该方案改革内容中“对浙江秀洲经济开发区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准入环境标准的项目,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可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可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要求,本项目在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环境准入标准,因此,本项目可降低环评等级,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
我公司受嘉兴市欧兰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在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计算,依据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登记表,现报请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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